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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


发布时间:

2024-08-20

代码:002438         简称:金年会       公告编号:2024-049 
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 
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一、担保情况概述 
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全资子公司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瑞帆节能”)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,拟向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8,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,授信期限为1年, 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。公司拟为瑞帆节能申请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,以上担保计划是瑞帆节能与商业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,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。具体情况如下:

序号

子公司名称

银行名称

授信额度

担保情况

(万元)

1

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
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

5,000

公司根据需要提供担保

2

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

6,000

3

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

1,000

4

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

5,000

5

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

5,000

6

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

5,000

7

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

5,000

8

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东港支行

11,000

9

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

5,000

 

合计

48,000

 

2024年8月18日,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,会议以7票同意、0票反对、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》。 
根据《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》6.1.10条“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%的,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”之规定,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。 
二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 
1、被担保人:瑞帆节能科技有限公司 
2、公司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) 
3、住所: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石臼街道海曲东路396号日照国际财富中心8层801号 
4、法定代表人:李跃兵 
5、注册资本:5,000万元整 
6、成立日期:2013年01月17日 
7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20681060240030W。 
8、经营范围:许可项目:建设工程施工;发电业务、输电业务、供(配)电业务;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 
一般项目:工程管理服务;节能管理服务;合同能源管理;技术服务、技术开发、技术咨询、技术交流、技术转让、技术推广;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;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销售;劳务服务(不含劳务派遣);专用设备修理;通用设备修理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 
9、主要财务指标: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“天职业字[2024]16808号”审计报告,截至2023年12月31日,瑞帆节能总资产为169,049.69万元,总负债为130,288.18万元,净资产为38,761.51万元,资产负债率为77.07%,营业收入为26,495.09万元,净利润为6,017.45万元。瑞帆节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,信用状况良好。 
三、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 
公司拟与上述9家商业银行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: 
担保方式:连带责任保证担保 
担保期限:1年 
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担保额度预计,尚未签订担保协议,具体担保内容及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协议或合同为准。关于担保事项的实际开展情况,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 
四、董事会意见 
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,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,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,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,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。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,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。根据《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。 
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、总裁吴建新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的有关文件,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,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。 
五、独立董事意见 
根据《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》《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,发表意见如下: 被担保对象瑞帆节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,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,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,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。本次担保主要用于为满足瑞帆节能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,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。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,符合《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。因此,同意该议案内容,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。 
六、监事会意见 
经审议,监事会认为: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子公司,公司能对其生产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,能保证额度内款项不被滥用和及时偿还。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,符合《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》《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,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。 
七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 
截止目前,如含本次担保,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8,000万元,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327,767.52万元的比例为29.90%。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4,106.54万元,占202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327,767.52万元的比例为7.35%。 
公司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,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。 
八、备查文件 
1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; 
2、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。 
特此公告。 

金年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 
2024年8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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